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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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现在身体恢复得怎么样?家里还有没有什么困难?”日前,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和乡镇工作人员共同将一笔国家司法救助金交到未成年被害人马某某的监护人手中时,关切地拉着马某某的手动情地说道。面对检察官的关切询问,马某某监护人难掩激动,哽咽地回答:“孩子的情绪现在好多了,感谢检察院帮我们渡过难关……”
谁曾想,不久前马某某还笼罩在犯罪阴影下。在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马某某受到严重侵害。办案检察官审查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多留了一份心。
“我们在办理马某某案件时,发现她不仅身心受到了创伤,家庭条件也极为困难,后续的治疗和康复费用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介绍道,“当时我们就觉得,这个孩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我们必须主动帮她一把。”于是,一场检察机关内部的“爱心接力”迅速展开。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第一时间按照院内线索移送机制,将马某某的困境“吹哨”给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移送材料后,积极对接乡镇综治中心,迅速开展家庭情况核查工作,第一时间走访了马某某的家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后马某某受到严重心理创伤,已入院接受治疗,全家生计仅依靠马某某母亲一人零散务工维持,收入微薄,生活困难。该案的发生,使马某某一家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陷入困境。
“经过我们快速研判,马某某的遭遇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办案检察官说道。经过全面核查研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加紧开展审批等各项工作,打通救助办理“绿色通道”,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将司法温暖送到马某某身边。
从线索发现到启动救助,检察机关内部的高效流转,让马某某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了3万元救助金。同时,该院还联动属地乡镇综治中心就地完成文书送达、协议签订等工作,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这笔钱不仅缓解了马某某家庭的经济压力,更让马某某一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与力量。
救助金发放只是第一步,如何引导救助资金切实用于马某某的治疗康复与生活所需,是办案的又一考量。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创新监管模式,主动引入基层力量,与乡镇政府、被害人监护人共同签订《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使用监管协议》,明确资金使用用途,充分发挥救助金兜底保障实效。
“司法救助不是简单‘给钱了事’,既要解决当下燃眉之急,更要兼顾孩子长远生活保障。”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介绍,除发放司法救助金之外,检察机关还同步联动乡镇、妇联、教育部门,持续关注马某某的身心恢复情况,跟进孩子就学、生活状况,做好心理关怀,努力帮孩子走出伤害阴影。
今年以来,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共救助困境儿童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万元。“我们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建‘主动发现、快速移送、多元联动、跟踪回访’的工作闭环,让更多像马某某这样的孩子感受到法治的阳光。”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